网站首页 文明要闻

快来看!信都区2023年度先进典型推荐评选工作开始啦!

发表时间:2024-01-17 来源:信都文明网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

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深化“我是文明市民、要为城市争光,我是燕赵儿女、要为河北争气”活动,用道德力量引领社会新风尚、凝聚“温暖”力量,培育弘扬“厚朴善美、勤奋自强”的邢台城市精神,为塑造推广“太行泉城、美丽邢台”城市品牌提供有力的思想道德保障,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开展2023年度先进典型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深化公民道德建设,选树一批群众认可、事迹突出、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典型示范性强的先进典型。通过推选先进典型、深化主题宣传、礼赞凡人善举,引导群众见贤思齐,使学习好人、乐做善事成为社会风尚。

二、评选范围及数量

凡在我区居住、生活、工作、学习的所有公民,或其典型事迹、事件发生在我区,在道德建设、好人好事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个人、团体与家庭,均可参加此次评选活动。本次评选信都区“道德模范”10位(组)和区级“文明市民”200位。原则上每位(组)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


三、评选标准

(一)信都区“道德模范”

信都区“道德模范”基本标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其主要事迹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

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贫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见义勇为模范: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做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从事科研、教学等工作,恪守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尊重他人学术成果,拒绝学术不端行为;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以“不干则已,干就干到极致”的标准和“凡事皆有解,问题止于我”的担当,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二)区级“文明市民”

围绕爱党爱国爱乡、奋发奋斗奋进、向真向善向美、学法用法守法等方面积极挖掘先进事迹。申报“文明市民”荣誉称号的人选应当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邢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公德意识强,群众公认,模范引领和带动作用突出。

四、推荐方式

先进典型候选人采取组织推荐、媒体推荐和个人自荐等三种方式。

1.组织推荐:推荐申报工作由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负责,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各乡镇办要至少推荐信都区“道德模范”候选人2名、“文明市民”候选人8名;区直各单位要推荐“道德模范”1-2名、“文明市民”候选人3名。

2.媒体推荐。区内各媒体根据各自媒体特点,收集整理采访报道中发现的“身边好人”典型。

3.个人自荐。鼓励广大居民群众以个人名义推荐身边符合评选条件的人或自荐作为先进典型候选人,具体可通过区属媒体公布渠道推荐。

五、评选程序

(一)推荐报送:各乡镇办、区直各单位要按照属地及行业管理原则,积极组织和接受广大群众及单位推荐候选人。推荐人选按要求撰写事迹材料(材料要求客观真实,亮点突出,原则上“道德模范”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文明市民”事迹材料800字左右),填写对应推荐表(见附件);另附小二寸免冠证件照,日常工作、生活和能为其事迹佐证的照片2-3张(照片配简要介绍),大小1M以上。

(二)征求意见:各乡镇办、区直各单位推荐候选人之前,先征求其本人所在单位、社区(行政村)、乡镇(街道)意见,同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如信访、公安机关等部门,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市场监管、税务、环保等部门意见),切实做好推荐人选的资格审查工作。受到治安拘留以上强制措施、因工作重大失误被组织免职、因违法违纪给予党内警告纪律处分或记过以上行政处分、违反市场经济制度、因偷税漏税当处以罚款以上处罚、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得推荐申报。

(三)评议审核: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评选条件及申报材料对候选人进行认真审核,综合相关部门意见,在充分讨论、认真筛选的基础上,产生拟评名单,评议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区文明办将在区级“文明市民”评选工作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参评市级及以上“文明市民”、“身边好人”、及“道德模范”等各类荣誉称号。

(四)评选表彰:最终确定的评选结果将在信都区发布、文明信都、信都头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刊发,广泛宣传报道先进典型,激励和引导更多人传播真善美、传递正能量。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乡镇办、区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活动的重大意义,把组织评选的过程变成深入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过程,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精神文明创建重要指标,纳入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等考核测评体系。

(二)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各乡镇办、区直各单位要切实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真正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影响大的先进人物,使推出的先进典型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体现“厚朴善美  勤奋自强”的精神品格和道德实践,在平凡中彰显不凡。

(三)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各乡镇办、区直各单位一定要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贴近群众,确保推荐的每一位人物都具有群众性、先进性、典型性,经得住群众和时间的考验,使评选出的先进典型成为广大干部群众学习的典范、心中的楷模。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办、区直各单位要把宣传贯穿于评选表彰活动始终,可结合实际利用微信公众号、村广播站等平台着力宣传本地、本单位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事迹,推广先进典型的先进事迹、感人做法,激发广大个人和家庭参与热情,引领全区人民树立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心怀大爱、乐于奉献的良好道德风尚。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务于2024年2月2日前将推荐对象事迹材料和《推荐表》(加盖公章扫描件,PDF格式)一同报送至区文明办邮箱xtsxdqwmb@163.com(文件注明“单位名称+区道德模范、文明市民材料”)。联系电话:3660031


附件:邢台市信都区“道德模范”推荐表.docx

        邢台市信都区“文明市民”推荐表.docx


邢台市信都区文明办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