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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信都公安提醒:禁燃禁放,文明过节

发表时间:2021-02-18 来源:信都文明网

邢台市公安局信都分局

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请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

共同营造良好环境

2020年11月1日,《邢台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正式实施,邢台地区全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11月1日起施行!《邢台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发布!)

并且就在近日邢台再发烟花爆竹禁放通知↓↓

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

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通知

根据通知,作为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责任主体,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邢东新区管委会将细化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管控措施,加大督导巡查力度,层层压实责任,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一线,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网格化监管作用,实行网格化管控。组织开展辖区全方位、无缝隙巡逻防控,严格禁止烟花爆竹燃放行为,对违反禁放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公安部门进行移交,依法依规查处。

根据通知,我市将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城市管理、交通、生态环境等部门作用,形成监管合力,坚持“快查、快处,从严、从重”原则,严厉打击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违法责任人第一时间采取强制措施,并公开曝光;对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运输环节实现全链条、全区域监管,杜绝烟花爆竹在市场上流通;加强督查巡查,利用天眼监控平台、无人机等科技手段,进行巡查检查,并结合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对出现空气质量数据异常的,指导地方进行排查处理。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管控不到位,导致空气质量发生严重污染的县(市、区),市大气办将依法依规对相关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提出追责问责建议。

近日,我市各地陆续曝光了一批打击非法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典型案例。邢台市公安局信都分局在此倡议:

图片

广大市民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不运输、储存、携带烟花爆竹,积极爱护市容环境,维护城市秩序,做文明市民、守法公民,以实际行动展示城市市民的良好形象。

保护绿色生态,守护蓝天碧水,应从我们每个人做起。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安全、低碳、环保的过节方式,同时动员身边的亲朋好友响应倡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对燃放行为,主动引导劝阻,共同维护节日环境。

文明城市,你我共建。请广大市民朋友负起责任,通过微博、微信等各类途径,大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积极传播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倡导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弘扬正能量,培树新风尚,共同营造浓厚的社会文明氛围。

民警提醒

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家园,禁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安全与安宁,需要全体市民共同参与和大力支持!在此,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禁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不放烟花爆竹或用电子鞭炮方式替代,移风易俗,践行绿色文明生活方式,为共建共享美好家园做出应有的贡献。

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

危害一:空气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出大量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各种金属、非金属氧化物等悬浮在空气中,尤其是PM2.5浓度大幅度上升,造成城市空气污染。

危害二:噪声污染

燃放鞭炮噪声高达135分贝,远远超过人的听觉范围和耐受限度。在春节期间集中燃放,鞭炮声震耳欲聋,不仅影响四邻的休息和正常生活,对患有脑血管、心脏病等疾病的病人来说,危害十分严重。

危害三:引发火灾和伤人事故

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和炸伤、灼伤人的事故。特别是在城区,建筑越来越高,人口相对密集,高空烟花等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危害四:浪费资源

把宝贵的资源纸张(树木)、化工原料(包括生产这些原料时造成的污染)都燃放掉,使大街小巷满地狼藉,放完走人,使人养成无责任心的习气。

危害五:城市垃圾

每到春节期间,街头巷尾堆积的鞭炮碎屑会大大加重环卫工人的工作量,不仅让他们为清理鞭炮碎屑劳心劳力,还致使他们难以在家中过一个安稳年。